当前位置: 首页>>质量保障>>质量监控>>正文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一)
时间:2016-01-04   来源:质量评估科   点击:[ ]

2016年1月4日为我校本学期两周期末考试周的第一天,常务副校长陈岗、教务处处长胡亮等一行组成期末考试巡视组,检查中心校区期末考试工作,由此拉开期末考试周的序幕。

巡视组检查了逸夫教学楼各个考场,仔细查看了多个学院的考场秩序和组织情况,在考试开始前询问了监考老师和主考教师有关本场考生考试的情况、考场布置等细节。并对学校期末考试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叮嘱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监督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检查中发现,学校各部门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发出了诚信考试倡议书,阶梯教室前张贴了《吉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海报以及诚信考试的宣传画、教学楼外悬挂诚信考试的条幅。大部分学院召开了期末考试考风教育大会。各学院能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期末考试,但检查中发现仍然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主要有:

1、1月4日上午,逸夫十阶监考人员于考前十分钟才到达考场,学生座次表公布时间较晚,考场内情况较为混乱。

2、检查中发现个别学院监考教师未能提前到达考场,不利于考试的考前组织工作。

3、个别考场监考教师仍然存在看手机现象,巡考发现1月4日上午李四光一阶临床医学院《高等数学》考场的监考教师在低头看手机。

针对以上情况,学校要求各学院务必于考前半小时将考场座次表在考场公布,避免过晚过早公布,造成考前考场混乱无序或随机排座失去意义。各学院各考场的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达考场,组织考场秩序,安排相关考务工作。学院的巡视人员必须到当天的考场进行巡视。

另外,《吉林大学考场规则》(2011修订稿)第一条规定,学生必须带学生证、学生卡等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目前我校学生已完成了学生证的更换工作,学生证卡片已经全部作废。针对有学生利用学生卡片违纪作弊的情况,学校要求我校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必须携带新版的纸质学生证件薄以证明身份,新学生证丢失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并让其辅导员老师证明身份,如辅导员老师不能证实是学生本人,该学生不可参加考试。

根据各校区、学院(中心)整理上报学生违纪材料,现将已上报违纪舞弊行为通报如下:

以下四名同学的行为构成考试作弊

1、2015年12月15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刘星在《数据库应用技术》考试中携带手机并开机。

2、2015年12月20日交通学院2014级学生孙志民在《高等数学BII》(重修)考试中使用手机拍照发答案。

3、2015年12月20日交通学院2013级学生王槊在《高等数学BII》(重修)考试中携带手机,手机内有考试内容。

4、2015年12月20日交通学院2014级学生袁豪在《高等数学BII》(重修)考试中使用手机拍照发答案。

以下一名同学的行为构成考试违纪

2015年12月15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2级学生张莹玉在《数据库应用技术》考试中试卷下发现多张小条。

希望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考试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考试细节,及时有效纠正出现的问题,确保期末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地进行。


上一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简报(二)

下一条:关于组织本科生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网络评教工作 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吉林大学教务处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电子邮箱:jdjwc@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