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教师,应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根据学院具体要求,承担本科生指导教师任务。低年级导师以引导学生专业兴趣,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和人生教育为重点,高年级导师以引导学生学术兴趣,为学生提供科学研究机会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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