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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考核学生成绩
时间:2016-10-09   来源:   点击:[ ]

在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时教师需确定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要实行按适当比例将平时作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综合起来确定一门课程学习总成绩的办法。平时考试成绩占科目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主讲教师可根据课程的特点适当扩大平时成绩的比重。教师要积极进行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创新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学生考试成绩的核定可以采取百分制和五级分制记分,一般情况下,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采用五级分制记分。课程的考核性质要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不能随意变动。公共选修课一律采取五级分制记分。

要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考试目的要求来确定适当的考试方式。考试可采用口试、笔试、机考、实际操作、口笔兼试或采用“小论文”方式。考试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部分课程可以根据需要延长或缩减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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